四川绵阳吴某峰猥亵案一审宣判 吴某峰获刑14年

原标题:四川绵阳吴某峰猥亵案一审宣判 吴某峰获刑14年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姚茂强

1月13日,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对吴某某猥亵学生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处吴某峰有期徒刑14年。

2020年4月17日凌晨,曾经在绵阳一学校读过书的学生通过微博发贴称,该校的吴某峰在10多年前,曾对班上的男生进行体罚,对女生进行性骚扰。

2020年4月23日下午,绵阳市涪城区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已经正式入驻该学学校,对吴某性骚扰一事展开调查。

2020年9月18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峰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涪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1月13日,涪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禁止被告人吴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

目前,该案尚在上诉、抗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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