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
张宏良:天赐还是天谴,最终取决于人民大众能否觉醒
近些年来每次接触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这个话题都会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心痛和哀伤,这种感觉越到后来越强烈,因为我们知道当今这种悖逆天理的法治,最终必然会导致无可避免的天谴。
人类历史上有三大辉煌的政治文明,就是中国古代的东方伦理文明,现代社会的西方宪政文明,毛主席率领中国人民开创的大众政治文明。东方政治文明的法是“伦理法”,实行的是伦理治国;西方政治文明的法是“自然法”,实行的是宪政治国;大众政治文明的法是“群众法”,实行的是民众治国。
可是当今中国却彻底否定了这三大政治文明的法治原则,创建了全世界文明国家绝无仅有的“社会法”,实行官员治国,既否定了东方政治文明的天道天理,又否定了西方政治文明的民心民意,更否定了大众政治文明的人民主权,把官僚富豪这个古往今来法治的对象,变成了社会的立法者和执法者,彻底背离了人类实行法治的历史初衷。
虽然马克思深刻揭露了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是这种统治阶级的意志往往是以公众意志的形式并且是公众能够接收的形式而存在的。所以,以杀人为业的荆轲和杀人无数的武松,才会成为人们由衷敬仰的千古英雄;以史泰龙和施瓦辛格为代表的专门对党政军机关进行打砸抢烧的暴力英雄,才会成为各国人民喜爱的正义偶像。
正是由于历朝历代法律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都是以公众意志的形式而存在,所以历朝历代老百姓在面临官僚富豪欺压特别是最绝望的时候,才会发出“这还有没有王法”的悲愤呼唤;西方国家法庭判决有罪无罪是由身份证抽签产生的公民陪审团来决定,而不是像当今中国这样由法官来决定。
可见,中国古代的“伦理法”就是天道天理,西方现代的“自然法”就是民心民意,而毛主席的“群众法”则是把天道天理和民心民意直接合二为一并实现了向人民主权飞跃的最公平最神圣之法。目前这个集天理和民意于一身的群众法,正在成为北欧等西方国家司法改革的共同目标,美国创立并在推向世界的共同诉讼制度,就反映了当今司法改革的这个历史趋势。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在现代政治文明的潮流推动下,都在向着天道天理和民心民意这个方向进行司法改革,甚至连中国人最看不上的日本,都提出了“天理是最高法律”的司法口号,日本电影《追捕》就反映了这个司法原则,电影中所有好人都是违法之人,所有坏人都是依法犯罪之徒。
可以说,当今世界把法治的法解释为是一些人关起门来制定的“社会法”的国家,除了当今中国之外已经很少很少,即便是这极少数国家也在进行“自然法”的改革,把天理和民意当做是最高法律。与此相比较,中国的司法改革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越来越把少数官员和精英制定的“社会法”当做依法治国的依据,这就完全颠倒了法治的对象,把依法治官变成了依法治民。
只是当今中国最令人揪心的不是法律约束对象的这种颠倒,而是中国老百姓对这种颠倒的由衷支持和赞扬。几乎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接受了中国精英集团的两大谎言:一是把中国古代社会的伦理治国与人治社会划等号,把德治说成是人治;二是把目前中国的“社会法”与西方国家的“自然法”划等号,把官治说成是法治。正是老百姓的这种轻信和盲从把中国变成了伦理上的颠倒国,给自己种下了将有可能遭到天谴的祸根。
中国左翼爱国力量包括迄今为止的马克思主义奋斗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这个被颠倒了的世界重新颠倒过来,恢复事物发展的真相,回归人类的天道正义,尽可能免除由于悖逆天理人伦而必然会遭到的天罚天谴,即便是不能彻底免除各种天罚天谴,也尽可能把这种天罚天谴降低到最低程度。我们马克思主义者就是在这样做,人类所有进步力量都在这样做,但是能够做到什么程度,最终只能取决于人民大众自身的觉醒和觉悟。
中国出了个毛泽东,这是上苍对中华民族的天赐;而中国人否定毛泽东特别是否定毛泽东创建的人类最先进的大众政治文明,则必然会导致天谴。不要说什么作恶者只是极少数人,《西游记》中吃婴儿的只是国王一人,但是遭受天谴的却是全国百姓,《窦娥冤》中冤杀窦娥的也是恶官,可遭受天谴的仍是当地百姓。天谴就是这样,不管过程,只问因果。
本来,21世纪作为东西方政治文明相融合的世纪,应该是承袭东方政治文明精华的先进的大众政治文明与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相融合,这是上苍对中华民族的天赐,也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天赐。但是由于中国否定了大众政治文明,东方古代政治文明与现代西方政治文明就会直接融合,而不是通过大众政治文明进行融合,这就有可能会导致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遭到天谴。
首先,由于中华民族同时失去了大众政治文明、东方政治文明和西方政治文明的全部文明根基,将会像印第安人那样被淘汰出局。其次,由于失去了大众政治文明这个平台的先进导向,东方政治文明与西方政治文明之间的负面冲突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灭绝性灾难。所以这种文明融合最终是福是祸,是天赐还是天谴,就看中国左翼和中国人民能否复活大众政治文明了。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