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完阿巴拉契亚山脉,我的身体发生了什么变化?

2009年,我决定攀爬阿巴拉契亚小径,从佐治亚到缅因,我一共走了5个月,行程长达2,000英里。到最后,我看上去就像个远古神话故事中的野人。

 
 

 

 

 

首先是脂肪,随后是肌肉,慢慢从我的身体框架中消失,最奇怪的是我的腿,越来越瘦,都变得有点畸形,后来看着有点像马腿。头发开始群魔乱舞,下巴长出了山羊胡,上唇上面的小胡子越长越盛,跟蜘蛛脚似的还颇有点往里长的意思,吃东西就很不方便。我的T恤经过长期的风吹雨淋变得“脆弱不堪”,感觉我只要稍微肩胛骨一用力,这件衣服就分分钟“寿终正寝”了。

 

 

每一个徒步的人好像一开始心中都会有一个比较美好的愿望,感觉自己走完全程要么收获一个崭新的身体,要么收获一个崭新的灵魂。但是,相信我,你要是真的走一遭,你会发现,结果可能和预期的不太一样……

 

我走完全程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兴致勃勃地登录脸书,然后po了一张我坐在标志性的缅因州的Katahdin山头上的照片,手握一瓶廉价香槟,看起来风华正茂,踌躇满志。我觉得我自己挺正常的,但是对于脸书上的伙伴而言我看上去更像是个刚从海里被捞起来的沉船难民。

 

 

一个朋友留言道:“我特么被你吓死了,一遍遍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

 

 

 

在山上走了几周后,我收获一项技能——一眼就能辩论出眼前这个人是长途驴友,还是说只是来玩一天的。那些和我一样,长途跋涉的驴友基本上身体表面已经出现比较明显的变化,比如很多男同胞的脸就淹没在了他们的络腮胡中;女同胞的腿看起来也不再是那么光滑白嫩了,多少有点毛茸茸的。更加神奇的是,他们对这都不避讳,反而有点乐此不疲。

 

有一个驴友很有意思,每天给自己拍张自拍照,最后把它们集成一个15秒的视频,最后的画面定格,一脸的胡子和头发傻傻分不清楚,跟青苔似的耷拉在脸上,一张脸的沧桑巨变,非常有纪录片的既视感。

 

不过,某种程度上这种变化还挺浪漫的。除去我们身上不搭调的现代服饰,其实变成野人模样也挺好玩的,反正我们就是从毛茸茸脏兮兮的样子走过来的。就算我们忘了,身体依旧记得自己最初的样子,所以一有机会就往回走。

 

 

长期游荡在森林中,我的鼻子对于大自然之外的气息非常敏感,有一次,我走着走着闻见风中飘着一股很刺鼻的味道,果不其然,随后一群女学生就在我身旁经过,我立刻判断出——草本精华洗发水!

 

在驴友当中有个不成文的长期传统——给自己取个“旅名”,好配得上我们“崭新的身体和灵魂”。这名字基本都是互取,来源通常都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比如我们有一个驴友叫“求抱抱”,因为她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依偎着别人取暖才能睡着;我叫“太空人”,因为我荧光色的装备总是很吸睛;有一个整日精神都很紧张,满头银发的伙伴管她自己叫“宁静”;还有一个很胆小的男孩叫自己“肥胆”。

 

不过神奇的是,一天天过去,好像他们俩确实一个变得更平静,一个也不再那么胆小了。

 

不过,这样的长途旅行对于大脑的影响远比身体要来得早,而且悄无声息。已经有研究表明在大自然中行走非常有助于大脑思考。亲测是真,每天走着走着我的脚底开始发热,然后我的脑海中就开始涌现出各种碎片,有些是我想写的故事,有些是我想寻找的问题的答案。

 

 

在作家当中这已是由来已久的传统,华兹华斯、克尔凯郭尔,兰波,伍尔夫等等,他们都经常在徜徉于大自然时寻找灵感。不过问题是,我每天基本要走10个小时,到晚上的时候完全没精力和时间再去认真写作。所以我随身都带着一个小小的笔记本,以便随时把那些灵光乍现的时刻记录下来。

 


virginia woolf

 

经过一天的跋涉,盘旋在我大脑里的焦虑的思绪开始慢慢平缓,取而代之的是禅宗般的平静,无所思无所想。哲学家弗雷德里克格罗斯(Frédéric Gros)特别贴切地描述了这种感觉:有的时候你一连走了几个小时,到最后只有你的身体在走,你不再是你自己,你没有过往,没有未来,你就只是在行走的躯体罢了。

 

 

一周后,我惊奇地发现我的睡眠习惯有很大的改变。每天日落西山我就开始犯困,翻翻书我就早早地睡着了。随后在大概2点的时候,我会突然醒过来,然后怎么也睡不着了,起码要再过两三个小时之后才能再入睡。中世纪英语文学当中将这样的情况描述成“first sleep”(初眠)和“second sleep”(再眠),那时候的人们可能会在这间隙起来抽根烟,和爱人再夜半激情一回或者也有可能玩玩恶作剧。

 

我后来就在床头放一盏小台灯,随手可及的地方会放一本书,睡不着了就翻书,翻着翻着就又困了。每每这种时刻,我觉得自身进入一种尤其美妙的状态:愉悦的平静,有点点不太现实,在昏黄色的灯光下有种进入冥想的感觉。

 

 

一个月之后,我开始陷入对美食的疯狂迷恋,每晚做梦梦见好吃的,跟做春梦一样。而且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种痴狂就越陷越深。有研究表明,每一个长途驴友平均每天的消耗比摄入的食物热量还要多出2000卡路里。

 

而且,我们这群人真的很能吃!每天早上,我还没从睡袋里出来,就先吃上了饼干;然后等我起床之后,我就再吃点实在的,比如吃个士力架;然后在路上,我随身带着3-4根燕麦棒,以防自己在午餐前就饿了。10点左右的时候,我就停下来吃个早午餐,比如吃一把干果;在下午1点的时候,就开始吃午餐,我会吃一根香肠,一块干酪,一些面包圈等等……下午4点我又开始吃下午茶,等晚上卸下包袱我又会犒劳自己一顿,毕竟辛苦了一天了(感觉吃了一天……)

 


 

虽然我真的很能吃,但是全程下来我体重下降12磅。据说基本上走完全程的人平均会瘦15磅,不过每个人体质不一样,所以体重变化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旅程对于我们最大的“馈赠”应该是我们身上各种各样的伤痛:膝盖酸痛;红疹;擦伤;关节骨折等等。驴友当中的神话式人物:Nimblewill Nomad,从1998年开始断断续续地徒步至今,断过4根肋骨,胫骨和踝骨也断过,还被雷电击中过……

 


(仙风道骨的Nimblewill Nomad

 

疼痛是每一次旅途中记忆尤为深刻的部分,不是说是脚趾上如火烧似的剧痛或者骨折带来的生猛的疼痛,而是那种持续性的、温吞的、恒定的那种疼痛,让人觉得自己仿佛已经步入老年了。疼痛是折磨人的,毋庸置疑,这也是为什么人一辈子都在躲避疼痛。因为这种畏惧,所以我们总是不自觉地减少经历来避免痛楚,但是对于驴友而言,一次成功的旅行首先就是需要和疼痛亲密接触,随后慢慢接受,再超越它。

 

旅途结束,我回到纽约。我开始上学,兼职打零工,生活很忙碌。别的驴友跟我说他们都很渴望开启下一次旅行,心中痒痒。但是我倒还好,感觉很快就转换到了新的生活当中了。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伴随着脚底传来的阵阵酸痛,我会翻一翻地图,看看那些比阿巴拉契亚小径更难攻克的山头。

 

 

一个月后,我刮掉了常引人侧目的胡子,剪短了头发,我的体重也在一点点回升,在旅途中平静和缓的心态也慢慢被城市人的焦虑所取代。到最后,连我脚上的酸痛也慢慢消失了。唯一关于那次旅途的印记就是我留在家中卫生间的那一袋胡须。

 

我第一次把胡子剃掉的时候,专门找了个袋子把它们装起来,打算玩一次恶作剧,寄给一个整天讥笑我胡子恶心的朋友。但是后来我忘了。一年以后归家,偶然间发现了橱柜里的这一玩意儿。我拿起来看着它,这个袋子里装了我五个月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种种记忆,竟然轻如无物,一段已经随风而去的过往,一个不再好笑的笑话,我原以为我会留着它做个纪念,但转念一想,我拎着它去了厨房,丢进了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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